為做好二氧化碳儲罐的消防管理作業,保護好各消防設備,防止各類火災事故發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的消防設備保護管理由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站長全面負責,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定期查看和保護作業。
2、消防管理指定人應準時對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內一切的消防設備和設備進行查看,并仔細照實記錄。
3、消防指定人應按規則對消防系統進行試運行,保證消防系統維持在良好的待用狀況。
4、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負責人應定期安排消防訓練,保證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一切人員熟悉消防系統,熟練運用消防設備。
5、查看時發現有下列隱患之一的,需迅速報公司安全技術部。同時報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管理部門負責人:
⑴消防栓、救活器和其它消防設備丟掉、損壞或挪作它用的;
⑵主動報警系統和應急、分散指示標志燈損壞不能正常作業的;
⑶違章封閉消防設備的;
⑷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的;
⑸值班人員缺少防火安全基本知識,不會運用救活器件的;
⑹其他影響消防安全,應當責令了限期整改的。
6、部門負責人和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站長應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檢查,催促消防指定人更好地開展作業。
7、消防指定人應監督消防系統保護人員的作業,發現未按規則開展測驗和保養作業,應立即報告。
車輛收支站管理制度
為規范車輛的收支站,減小車輛行進對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安全運行的影響,保證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除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裝卸用途的液化天然氣槽車外,其它車輛有必要辦理進站許可證后方可進站。
2、進入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的車輛有必要佩帶防火罩并經值班人員查看承認,并在《車輛入站掛號表》和《來訪人員掛號表》進行掛號。
3、進入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的人員有必要穿戴棉質服裝,液化天然氣槽車的司機、押車員有必要穿戴自備的安全鞋、安全帽和作業服,否則制止進入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
4、一切進入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人員有必要在進入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前將手機、香煙、打火機等危險源寄存至指定的火種箱。
5、進入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的車輛駕馭時速不得超出5公里/小時,按值班人員指定的路線和區域行進或停留,不得進入禁行的區域。
6、液化天然氣槽車在指定的位置泊車、熄火并拉上手閘后,將車輛鑰匙交給值班人員,司機及押運可脫離駕馭室但有必要在車輛附近值班。
7、制止車輛在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停留,除在裝卸作業的液化天然氣槽車外,一切車輛晚上不得在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停留。
8、二氧化碳儲罐加氣站發作緊急情況下,一切人員有必要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制止私行發起車輛或其他危險行為。
9、車輛出站應由值班人員查看承認安全,并進行掛號后按指定的路線駛離,值班人應及時封閉車輛收支口。